2016年5月17日,我院收到一封特殊的信件,當打開信封時,其中的內容令人十分感動。原來在5月13日當天,我院營銷1433班肖涼丹、何澤宗、吳澤豪、韋滿、許景鋼、陳攀等六位同學拾到物品并歸還給失主受到了表揚。
據悉,13日當天下午3點,我院經管系營銷1433班的肖涼丹、何宗霖、吳澤豪、韋滿、許景鋼、陳攀六位同學撿到一個裝有衣服、錢、手機(蘋果6)的袋子,認為是有人丟失了物件。不久后,韋女士試著撥打了自己的手機,當營銷1433班的六位同學接到失主韋麗萍女士的電話時,便告訴失主是他們撿到了失物,會好好保管并讓韋女士別擔心,等她來了定會將物品歸還。韋女士趕到時,六位同學將失物如數歸還。韋女士為了表達她對六位同學的感激之情,提出要拿現金重謝這幾位同學時,卻被同學們謝絕了她的好意。驚喜之余,一再追問下韋女士才得知這六位同學的姓名。
事后,韋女士根據事件的經過擬寫了表揚信。失主在信中表示,對六位同學拾金不昧的精神所打動,并表揚他們的行為體現了我院學生高尚的道德情操、優秀品質和良好的社會公德,對我院精神文明建設成果表示肯定。
記者就這件事情采訪了我院一些同學的看法,受訪者表示,拾金不昧是拾金不昧乃我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和美德,是高尚道德情操的體現,我院這幾位拾金不昧的同學用他們的實際行動弘揚了真善美、傳遞了社會正能量也體現了他們的高尚品質。